(2016年修訂)
為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吸引和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中國海洋大學,學校特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德、智、體全面發展,高考成績優異的普通文理科新生進行獎勵。
一、獎勵等級和金額
優秀新生獎學金共設4個等級,給予符合獎勵條件的優秀新生一次性獎勵。獎勵特等獎獲得者30000元,一等獎獲得者5000元,二等獎獲得者3000元,三等獎獲得者1000元。
二、評獎條件
(一)特等獎學金
1. 當年參加高考人數在40萬人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1—200名、理科1—400名者;考生數在20—40萬人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1—150名、理科1—300名者;考生數在20萬人以下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前萬分之五者。
2.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一等獎學金
1. 當年參加高考人數在40萬人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201—400名、理科401—800名者;考生數在20—40萬人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151—300名、理科301—600名者;考生數在20萬人以下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前萬分之五至前萬分之十者。
2.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 高考分數超出我校在當地錄取學生的平均分數40分以上者。
(三)二等獎學金
1.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 高考分數超出我校在當地錄取學生的平均分數30分以上者。
(四)三等獎學金
我校在各省錄取人數前2%者。
三、評定與發放
1. 優秀新生獎學金的評定與發放工作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進行。
2. 新生入學報到后,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享受優秀新生獎學金的新生名單,報主管校長批準后頒發獎金和證書。
3. 獲獎學生須具有生源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生源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其他
1. 國防生新生符合以上獲獎條件的,參照本辦法獎勵,其他獎勵辦法按照國防生有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和運動訓練專業學生的獎勵辦法按照《中國海洋大學優秀體育特長生學費減免辦法》執行。
2. 對于有較好社會影響的新生,學校視具體情況予以特別獎勵。
3. 若一人同時滿足多項獎勵條件,按等級最高的一項獎勵。
4. 本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5. 本實施辦法由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