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學歷、職稱要求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副教授的,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考核;崗位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須參加筆試。
(2)筆試開考比例:需參加筆試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或縮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3)應聘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一門;應聘學生管理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門。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根據各招聘崗位的要求而定。
(4)筆試時間定為2016年9月3日,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5)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考生請于2016年9月2日下午3:00-5:30,憑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到長沙學院第一辦公樓400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6)筆試成績的合成:應聘學生管理崗位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滿分各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50%,專業知識成績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7)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定為2016年9月8日,考生可在長沙學院人事處網頁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2016年9月9日(8:30—12:00,14:30—17:00)向長沙學院人事處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并確認查分結果。
(8)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