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屬公立醫院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引進計劃的通知》(附件1)精神,為進一步優化深圳市屬公立醫院醫療人才隊伍結構,提升公立醫院整體醫療服務水平,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擬公開招聘及評選一批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具體崗位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2)。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及評選范圍、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范圍。
符合《崗位計劃表》條件及本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且目前仍在省部級以上醫學類重點學科(專科)從事臨床醫學專業工作的深圳市外高層次醫學人才,或深圳市屬公立醫院2015年10月1日以后從深圳市外引進的高層次醫學人才。
(二)基本條件。
1.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基本條件;
2.具有豐富臨床一線工作經驗,能熟練解決復雜疑難技術問題;
3.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并具有10年以上臨床工作經歷;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具有5年以上臨床工作經歷;
4.I類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年齡在55周歲以下,II類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年齡在50周歲以下;有特別優秀者,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同意,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
I類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須符合以下專業條件:
(1)在聘正高職稱2年以上;
(2)近五年在省部級以上醫學類重點學科(專科)擔任主要負責人(帶頭人)。
II類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須符合以下專業條件:
(1)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聘副高2年以上;
(2)近五年在省部級以上醫學類重點學科(專科)擔任專業技術學科骨干。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時間、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6年8月22日至9月30日。
(二)報名方法:報名者須在報名時間內填寫《報名表》(附件3),并發送至《崗位計劃表》對應招聘單位郵箱。如對崗位條件有疑問,可咨詢招聘單位。
(三)注意事項。符合條件的報名者每人限報1個崗位。招聘單位將結合實際報名情況和工作需要,于10月14日前通知進入資格初審的報名者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供審核:
1.學歷、學位證書;
2.身份證;
3.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聘書(或崗位聘用備案表);
5.擔任現所在重點學科(專科)職務的聘任文件;
6.現所在重點學科(專科)批復文件;
7.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資格審核
10月21日前,招聘單位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和復核,必要時與報名者面談或到報名者現工作單位了解相關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提出推薦意見后,招聘單位匯總相關材料連同《報名者名冊表》(附件4)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
四、組織專家評選
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組織專家委員會對報名者進行臨床技術能力水平考核和面試答辯考核。專家委員會根據考核得分情況,進行不記名投票。獲專家委員會半數以上專家同意的報名者將確定為相應層級的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擬定人選。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
經考核通過的擬定人選在市醫管中心網站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人選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確定為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
六、聘用
未辦理聘用備案手續的,由用人單位在1個月內為高層次醫學人才辦理崗位聘用備案手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高層次醫學人才實行崗位責任制和崗位聘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崗位聘用合同,規定聘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人才的主要任務、工作標準等有關問題。
七、發證、入庫管理
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為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的人才頒發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認定證書并將名單報相關部門備案,納入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庫管理。
八、其他事項
(一)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的相關政策和待遇參照深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屬公立醫院實用型臨床醫學人才引進計劃的通知》、市衛生計生委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深圳“醫療衛生三名工程”高層次醫學人才獎勵補貼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附件5)要求執行。符合我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條件并認定的,可按規定享受對應人才住房、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學術研修津貼、醫療保健等優惠政策。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9日30日。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
(三)對在招聘、評選過程中違反我市招聘政策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報名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五)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網站:www.sz.gov.cn/glyyglzx;
2.深圳衛生人才招聘網:www.szwsjob.com。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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