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步解決縣城部分學校教師緊缺的矛盾,經研究,決定從全縣鎮(街道)學校(近湖街道除外)公開選調部分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共34人,具體崗位見附表一。
二、選調條件
⑴申請選調的人員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師資格;
⑵教齡滿五年(2011年8月31日前參加教育工作),在教學一線工作,且實績較好,從教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⑶身體健康,能正常完成教學工作任務。
從事有償家教等違反師德師風規定被查處(查實)、問責或因其它原因受到黨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可報名。
三、方法與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
⑴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8月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建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701室。8月22日下午到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⑵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兩張同底版2寸照片及所在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并填寫《2016年申請選調人員登記表》,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崗位。
持有高中或初中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考初中和小學選調崗位;持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只能報考小學選調崗位。各個學段不能兼報。報考的學科必須同本人持有的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近三年實際任教學科一致。
每個崗位開考比例1:2。無人報名或不能形成競爭的,取消該選調崗位。
⑶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學校初審同意,校長簽字后,再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筆試。
2、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主要內容為學科知識和新課程理念,以及教學設計、教學評價等。筆試滿分100分。
考慮到農村工作教師的實際情況,在農村每從教一年按0.3分的分值計入總分(經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選派到縣城學校交流任教的每年計0.2分)。
3、確定人選。按筆試成績加農村學校任教積分的合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1:1切線擇優確定選調人選(分數相同時錄用工齡長的)。同一學校同一學科選調原則上不超過1人。教師富余人數相對較多的建陽中學、慶豐中學、蘆溝中學、顏單中學、建陽小學,同一學校同一學科選調原則上不超過2人。
4、公示。擬選調人選在建湖教育網、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5、辦理選調手續。對公示無異議的人選,提請縣編委會研究確認,辦理有關手續。
監 督 電 話:86210301(縣紀委執法室)
86233249(縣教育局監察室)
咨 詢 電 話:86226280(縣人社局人力資源市場科)
86232117(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建 湖 縣 教 育 局
2016年8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