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師類崗位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40%和60%,教育基礎知識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部分按專業類別分類命題(詳見附件筆試科目)。各類崗位均考一科。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