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中共成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崇州市2016年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鄉鎮機關公務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圍內進行公開選調。
二、選調名額及職位
選調名額為10名。具體名額分配及職位要求詳見附件1《2016年崇州市公開選調鄉鎮機關公務員職位情況表》(以下簡稱《選調職位表》)。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四川省內各級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崇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即2016年8月19日及以前進入公務員<參公人員>隊伍);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方能報名。
(三)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6年8月19日至8月25日17:00。
資格審查:2016年8月19日9:00至8月26日9:00。
網上繳費:2016年8月19日9:00至8月26日12:00。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網絡審查和繳納筆試考務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在網上選擇報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崇州市2016年公開選調鄉鎮機關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選調報名信息表》后的1-2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26日9:00),請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選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4.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8月26日12: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繳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除職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如因職位調減不愿意報考的人員,須于2016年9月2日前持身份證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退費。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5.開考比例
本次選調計劃數與筆試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選調計劃數。
選調計劃數的調減情況將于2016年8月26日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崇州市公眾信息網站上公告。
6.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并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3日24:00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公告”、“選調職位表”等,了解選調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并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報考。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是在選調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報考者參與選調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在公開選調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以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文字寫作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對策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4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事項同時于2016年9月16日在崇州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chongzhou.gov.cn/)和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二)資格復審。
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原則上按照選調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數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于2016年9月18日前在崇州市公眾信息網和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布。
2.資格復審地點:四川省崇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崇州市永康東路385號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樓內,聯系電話:028-82218767、82201790)。
3.資格復審需提交資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崇州市公開選調鄉鎮機關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報名資格條件相關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公務員<參公>登記表、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③單位證明材料(內容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現任職務<任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考生應提供任職證明文件>、是否同意報考等,證明材料必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及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加蓋印章)。
資格復審合格者辦理面試手續,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須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將通過成都市人事考試網、崇州市公眾信息網進行公布,請考生注意上網查看相關公告。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按上述要求進行。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相關要求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對策申論》×50%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六、體檢
面試后,根據選調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體檢由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因體檢不合格、自動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的選調缺額,經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一)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自動放棄考察等原因出現的選調缺額,不再遞補。
(二)公示: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成都人事考試網和崇州市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上報審批及辦理調動: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經我市審定并報成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崗位分配:選調人員的具體崗位分配由崇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分配。
八、其他事項
此次公開選調的鄉鎮機關工作人員在崇州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九、紀律監督
此次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由中共崇州市紀委(崇州市監察局)全程監督。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8-82203333。
政策咨詢電話:028-82218767。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中共崇州市委組織部
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