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規定進行。招聘單位組織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若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可以在同崗位面試考生綜合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人選。
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選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規定,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歷鑒定等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的程序遞補人選。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