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一)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開考比例:按照引進崗位人數與原件校驗合格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在征得區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三)面試方式
教師崗位:解題能力測試、課堂現場試講、面試答辯;
校長崗位:課堂現場試講、面試答辯。
(四)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在教師素養、專業知識、教育理念、教學技能等方面的綜合情況。
(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六)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溫江公眾信息網上公布。面試成績相同的,以課堂現場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