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鹽財政局2
016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鹽津縣財政局擬在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中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名,具體選調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條件和相關要求
(一)崗位設置
見《鹽津縣財政局事業單位選調表》
(二)選調范圍
全縣財政全額撥款的在職在編事業人員。
(三)選調條件及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依法行政;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勝任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參加工作滿2周年。
7.會計崗位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能參加選調:
1.近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或者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發布公開選調信息
公開選調信息由鹽津網(http://www.ynyj.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鹽津縣財政局辦公室(縣財政局辦公樓5樓),聯系人:汪世華,聯系電話:6632271,手機號碼:18908705508。
3.報名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4.報名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根據所學專業和崗位條件對崗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崗位一經確定、一律不得更改。
(2)報名者須如實填寫《鹽津縣財政局2016年公開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兩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5.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按選調崗位的要求及條件對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名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不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即時取消報名人員選調資格。
6、開考比例:開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達1:3以上方可開考,可按報名人數削減選調崗位數。
7.公示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名單。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教材。
2.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本次公開選調的面試參照結構化面試相關要求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公示面試成績并公示進入考核政審人員名單。
(五)考核政審
根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選調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名單。考核主要對參選者“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采取一票否決制,即“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全部通過的為合格;“德、能、勤、績、廉”等考核內容中只要1項不通過的為不合格。考核工作組同時對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進行考核。
(六)體檢
由財政局負責組織擬選調人員的體檢。體檢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待定,體檢費用由縣財政局承擔。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考察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和考察情況進行匯總,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選調領導小組將情況匯總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選調手續。
附件:
鹽津縣財政局事業單位選調計劃表
選調 單位 | 選調 崗位 | 選調 人數 | 學歷 要求 | 其他招聘條件 |
鹽津縣財政局會計管理中心 | 專業技術崗位(一) | 3 | 專科及以上 | 選調專業門類: 1.經濟學類 2.財政學類 3.金融學類 |
鹽津縣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 | 管理 崗位(二) | 1 | 專科及以上 | 選調專業門類: 1.中國語言文學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