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崗位l: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
若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領取面試通知書,按自動放棄處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所報考專業的專業基礎知識,面試時間為6分鐘,測試面試者的答題準確性、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內容。
面試全程錄像,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若同一職位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