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車村鎮城市管理隊伍建設,經車村鎮黨委政府研究,報經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為嵩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車村中隊招錄12名城管協管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車村鎮政府牽頭,縣人社局指導,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為我鎮城管隊伍選拔優秀協管員。
二、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共12名(非在編),其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9名(含女性2名),未就業退伍兵3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 對象
具有嵩縣戶籍,年齡在23周歲以上(1993年10月1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女性身高160cm以上,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和未就業退伍兵。
2、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紀守法,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自愿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服從組織分配,符合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三)下列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具有會計行業從業資格證;
2、有C1及以上駕駛執照的;
3、戶籍所在地為車村鎮的。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公開招聘程序包括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環節。
1、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嵩縣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網站(www.songxianrc.cn)發布招考信息。
2、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1日至22日
(2)報名地點:嵩縣車村鎮村鎮建設發展中心
(3)報名方式:未就業畢業生和未就業退伍兵分類報名,每人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張。未就業畢業生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退伍兵需持本人身份證、退伍證、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到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查、報名,填寫《嵩縣車村鎮2016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成功后交納考務費30元。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報名條件不符的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資格。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統一發放《準考證》。
4、考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6年9月23日報名考生持身份證、報名票據到車村鎮村鎮建設發展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25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考試時間90分鐘,筆試滿分100分。
(2)面試
面試人選分類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指標1:1.5比例確定,名額不足分類依次遞補。對參加面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及舉止儀表等進行綜合考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 40% + 面試成績x 60%,按指標分類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公示。
5、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招聘比例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生總成績并列時,符合優先招錄條件者優先進入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
6、公示
根據考試有效成績和體檢等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通過嵩縣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網站信息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7、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即為嵩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車村中隊聘用協管人員,被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按要求履行報到手續,由嵩縣汝源城鎮發展有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五、人員管理及待遇
工作內容、上班天數及作息時間按嵩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車村中隊管理制度執行。合同期內工資福利待遇按勞務派遣待遇執行。
合同期內每年由嵩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車村中隊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進入本人檔案,作為續聘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之一。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如需用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鎮政府決定成立車村鎮2016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辦公室設在村鎮建設發展中心,張鵬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工作監督與責任追究
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實行人員回避制度,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從嚴處理。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本《實施方案》由車村鎮2016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如需要對人員結構進行調整等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車村鎮2016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領導小組
二0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