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方案另行制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