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區、市教體局:
現將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農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6〕1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崗位設置
各有關區市要合理劃分農村義務教育學區,原則上義務教育學區由1所農村初中和其招生范圍內幾所農村小學組成。以農村義務教育學區為單位,原則上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各有關區市確定的特級教師崗位詳細情況及變動情況,在公開前應報市教育局人事處。
二、遴選程序
農村特級教師從農村義務教育學區所在區(市)教學一線初中教師和小學教師中遴選。農村特級教師遴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按以下程序進行:
1.公布崗位
有關區市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區公布農村特級教師崗位所在學區和工作學校(一個學區確定一所初中和一所小學,小學老師競聘成功到小學工作,初中教師競聘成功到初中工作)。
2.個人報名
對于具備條件參加農村特級教師遴選的教師,個人直接向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參加競聘。報名時由教師個人選擇1個學區崗位。
3.組織競聘
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組建由教師代表、專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員組成的農村特級教師競聘委員會,人數不少于11人,其中,專家和教師代表人數不少于2/3,并考慮教育類型。農村特級教師競聘委員會組織參加競聘教師,進行說課、教學答辯、專業技能測試等,集中進行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學效果的考察,并通過審查上報材料,廣泛聽取基層意見,對參加競聘教師的教育教學科研能力和師德水平進行評定。競聘綜合成績以學區為單位分別排序,不區分初中和小學,經過競聘委員會2/3以上委員同意后,擇優確定各學區的農村特級教師人選名單,確定后的人選名單要在區(市)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4.備案聘用
各有關區(市)教體局根據農村特級教師競聘委員會的評定意見和公示情況,確定農村特級教師正式名單后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匯總各區市農村特級教師名單后報省教育廳備案,進入山東省農村特級教師崗位聘用人員庫。農村特級教師人事關系轉移到其工作所在學校,由所在學校負責履行聘用手續。
三、其他要求
各有關區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特級教師崗位計劃實施工作方案,把設立特級教師崗位的政策用好,促進農村教師專業發展,不斷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
2016年12月15日前,各有關區市要完成農村特級教師首期遴選和聘用工作,并將名單報市教育局人事處。今后,各有關區市要根據特級教師崗位缺額情況,及時組織遴選競聘,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調整名單報市教育局人事處。
未盡事宜,請與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
青島市教育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