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招聘體檢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其中應聘教師的,還需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組織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教育網及學校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
(四)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