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長期招聘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崗位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應聘人員同時應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遞補人員參加體檢。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未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應屆畢業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和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