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工資按試用期的工資標準執行。其中,新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前是在職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錄用前是應屆畢業生或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一年;新錄用的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區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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