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師范學院是鄭州市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對高層次人才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4名博士研究生。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學校簡介
鄭州師范學院坐落于黃河之濱,嵩山之麓的河南省省會鄭州, 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學院占地面積1060畝,建筑面積46萬余平方米,各類實驗實訓室160多個;有附屬中、小學6所,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31個。學院以人才培養為核心,堅持以教師教育為主體,文、理、工、管多學科協調發展。現有本科專業31個,專科專業29個,全日制在校生近2萬人。有教職工1070余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350余人;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770余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級、省級優秀教師、河南省學術技術帶頭人、河南省教學名師、省級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等60余人。
建校60多年來,學院秉承教師教育優良傳統,牢固樹立為河南基礎教育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思想,堅持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科研興校、特色名校、依法治校,致力于培養綜合素質高、理論基礎扎實、專業技能過硬、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秀教師及其他專業人才,近年來,先后被授予 “全國文明單位”、 “國家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標兵學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先進集體”、 “河南省本科院校綜合實力20強”、“河南最具就業競爭力示范院校”等榮譽稱號50多項。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計劃
根據我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空缺情況和學校發展需要,2016年計劃招聘24名博士研究生。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鄭州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本、碩、博階段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本科為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聘用后能夠按照學校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報考年齡要求參照附件《鄭州師范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覽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月1日。例如:40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日期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報名程序和考核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0日期間,每天上午9點至下午5點。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鄭州市惠濟區英才街6號北大學城鄭州師范學院東校區(經濟管理樓C217房間)聯系電話0371-65502693 聯系人:陳四海、焦國慧
(三)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核:應聘者來學校現場報名,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本、碩、博階段,國外學歷學位需攜帶由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認定的證件)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能證明本人學術、科研水平的相關材料等,并準備3張1寸彩色照片。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局、鄭州師范學院統一組織。
1、考核時間和地點:在鄭州師范學院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公布。
2、考核內容:采用面試方式。面試內容為崗位要求的專業領域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面試方式采取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和適應崗位要求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具體要求現場報名后通知)。
3、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考核成績現場公布。按照招聘專業計劃人數,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考核成績70分以下者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未到場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五)注意事項:招聘工作中具體事宜會及時網上發布,請應聘人員全程隨時關注我校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內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信息,因個人原因未關注招聘信息通知、造成失誤的,責任自負。
六、體檢
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人員根據考核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內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該崗位不再遞補。
七、考察
根據考核成績和體檢結論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綜合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在我校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學校人事處按程序報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八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相關待遇
(一)安家費:
1、國內博士補助9萬元。第一年補助2萬元,分八年付清。
2、歸國博士補助11萬元。第一、第二、第三年各補助2萬元,分八年付清。
(二)配備工作手提電腦一部,電腦產權屬學院。
(三)校內享受副教授待遇。
(四)科研經費:
1、文科一次性補助2萬元(必須用于科研項目)。
2、理科一次性補助3萬元(必須用于科研項目)。
3、對于正在承擔國家級或省級科研項目者,學院將一次性給予所需配套經費補助。
(五)學校每月給予1000元住房補貼,補助期限暫定三年,從入校之月起發放,每月發放至校內津貼中。
(六)不受入編時間限制,享受學校的分房政策。
(七)引進博士服務期限為八年,在此期間,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規定退還引進時提供的一切費用,并按協議補償未滿服務年限的違約金。
十、工作紀律及監督
設立公開招聘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高層次人才引進全過程,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各項規定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監督電話:0371-67185381(市人社局)
0371-66962327(市教育局)
鄭州師范學院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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