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專業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為自選曲一首(3分鐘以內);指定曲一首(3分鐘以內);視奏曲(片段)一首(1分鐘以內);滿分為100分。超出規定時間范圍將扣分。
2. 專業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音樂基礎理論常識、音樂基本素質、聽音,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滿分為100分。
考生按現場抽簽排序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和專業面試。
考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考試地點及時間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省文化廳、安徽演藝集團、安徽樂團網站。
(三)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考官組,考官組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四)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依據專業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并計算,其中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專業面試成績占30%。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實際進入考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考試最低分數線60分(考試最終成績)。對考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生的排名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文化廳、安徽演藝集團、安徽樂團網站公布。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第一要素得分高者優先)。
(五)其他事項
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樂器自備(鋼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