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資格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利津縣公開招聘辦公室(利津縣教育局102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以上證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告,相關考生根據公告要求辦理改報等事宜。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