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2016年漣水縣公開招聘鄉鎮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用人員依次進行自主選崗(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服務期參照《江蘇省免費師范生(幼兒師范男生)培養就業協議書》執行,從事幼兒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對于違約者,根據協議約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交納違約金。
因本人原因,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不參加選崗、未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漣水縣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