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連城縣部分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4、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人員;
(4)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