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廣東商學院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經過28年的發展,學校已建設成為擁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4529人、教職工1435人的省屬重點建設院校,是廣東和華南地區經、管、法人才培養基地和科學研究基地。2007年底,學校通過國家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獲得“優秀”。
學校現有廣州校本部和三水校區兩個校區,占地面積2383畝。校本部毗鄰廣州國際會展中心,三水校區位于風景秀麗的佛山市云東海旅游經濟區。現有校舍建筑面積51.7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9609萬元。圖書館藏書305.16萬冊(含電子圖書108.64萬冊),建有先進的數字化圖書館和廣東省高校經濟、管理、法學數字化教育教學資源分中心。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120人,其中正高職稱200人、副高職稱335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316人。111人次入選廣東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3人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2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4人、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委員1人。
學校建成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體,經、管、法、文、理、工、教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并具一定特色和優勢的學科體系。目前有5個省級重點學科和重點扶持學科、6個碩士一級學科(二級學科碩士點達32個)、4個專業學位碩士點。根據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學校經濟學、管理學、法學三大主體學科連續八年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2011年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分列第50、62、61位。
學校學術研究不斷取得新進展,2006年以來共獲得各級各類科研項目813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2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8項、省部級項目287項、橫向課題314項,省部級以上人文社會科學課題立項數量位居廣東省屬高校前列;發表學術論文8000篇,其中權威刊物100余篇、核心期刊3000余篇,被SCI、EI、ISTP三大檢索收錄200余篇;出版各類著作200余部,其中學術專著170部;獲得優秀科研成果政府獎勵41項,其中省部級以上22項。學校著力打造三級科研平臺體系,現擁有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廣州市重點研究基地1個、校級實體性科研機構3個、非實體性科研機構27個。《廣東商學院學報》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科學報核心期刊和全國百強社科學報。
學校始終以教學工作為中心,現有17個教學院部,50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10個、省級名牌專業7個,特色專業和名牌專業數居省屬高校前列。建成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1支、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2門、省級精品課程12門。2006年以來,獲得教研教改項目299項,其中國家級1項、省部級19項;出版自編教材75部、教學指導書5種,其中獲得國家級立項獨立主編教材9部、獲省部以上獎勵的獨立主編教材9部;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1項。
學校高度重視對外交流與合作,先后與世界各地40多所高等教育機構建立了友好關系,是列入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養計劃”的高校之一。學校與美國近20所大學開展“1+2+1”、“2+2”學分互認(雙學位)項目;與英、美、加、澳、法等國家10多所知名大學開展雙碩士、“4+1”、“3+1+1”本碩連讀、“2+2”、“3+1”學分互認(雙學位)、“1+3”國際預科等多層次合作項目,并提供多種形式的獎學金。同時為在校學生提供寒暑假海外游學、海外帶薪實習、海外專業實習培訓等多種合作交流項目。(數據截止至2011年12月28日)
二、招聘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職位共34個,其中專職輔導員16個、行政管理及教輔崗位共18個,具體職位見附件。
三、薪酬待遇
遵照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各類人員薪酬標準。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高尚,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具備從事對應崗位工作的基本素質。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5)各崗位要求詳見附件。
2.報名方式
采用信函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者請將應聘材料直接郵寄至廣東商學院人事處,或在報名期間送往行政辦公樓507室人事處人事科。每位應聘者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3.報名時間
2012年4月9日-4月11日接受報名,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若相關崗位招聘未滿員,再次接受報名時間另行公布。
(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由廣東商學院人事處、監察處和用人單位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人員名單及時間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
(三)考試
(1)輔導員崗位
輔導員崗位的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學校組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分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崗位專業知識兩部分,各占50%,筆試成績在考試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校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筆試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10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若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并予以公示。由于輔導員工作的特殊性,面試分為壓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輪,壓力測試成績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壓力測試成績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若不足1:3比例,可按不少于1:2的比例組織面試),本次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最后根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壓力測試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30%的方法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排名,各崗位總成績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
(2)行政管理及教輔崗位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輪,由學校組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分公共基礎知識和相關崗位專業知識兩部分,各占50%,筆試成績在考試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校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各崗位筆試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不足1:3比例,可按不少于1:2的比例組織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在筆試完畢后20個工作日內,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學校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布,本次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最后根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的方法計算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排名,各崗位綜合成績合格者(60分及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
(四)體檢
學校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質、學習情況、工作業績及所獲得的獎勵、成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后,將擬聘用人員在省人社廳和廣東商學院人事處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錄,補錄時須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公示。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請認真填寫并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裝訂成套或夾好):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雙面打印,須貼照片,可登陸廣東省人社廳或廣東商學院人事處網站下載)。
2.個人詳細簡歷一份,包括通訊地址、郵編、電話、e-mail地址;教育經歷、主持或參加的科研項目或科研成果(附證明復印件);獲獎情況、學術兼職;今后工作設想等。
3.學歷、學位、成績單、職稱證書、身份證、獲獎證書等提供復印件即可,所有應聘材料在應聘結束后恕不退還。
(二)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必要時追究個人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應屆碩士畢業生原則上是指2012年6月30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含可按應屆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的人員),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學歷,本科或碩士階段必須畢業于國家、省屬重點高校;若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其本科畢業院校必須是國家、省屬重點高校。對未能按時畢業并獲得學位者,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
(四)碩士或博士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是指2012年6月30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對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位者,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
(五)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六、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廣東商學院人事處蘇老師、王老師
辦公地點:廣東商學院辦公樓507室
辦公電話:020-84096802
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赤沙路21號廣東商學院
郵政編碼:510320
(二)舉報或投訴電話:020-84096824 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