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喜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進行加試(以下遞補方式均按此程序進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喜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與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喜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喜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