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任教師崗位
專任教師崗位的考試形式為筆試+實際工作水平考試(含說課和結構化面試)。
崗位要求為具有專業技術七級(副高職稱)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不需參加筆試、實際工作水平考試,直接進行考核;崗位要求為具有專業技術十級(中級職稱)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不需參加筆試,直接進行實際工作水平考試;其他崗位的應聘者必須參加筆試和實際工作水平考試。
2.實訓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崗位
實訓教師、教學輔助人員崗位的考試形式為筆試+實際工作水平考試(技能水平測試、結構化面試)。崗位要求為具有專業技術七級(副高職稱)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不需參加筆試、實際工作水平考試,直接進行考核。
3.輔導員、行政管理人員崗位
輔導員、行政管理人員崗位的考試形式為筆試+實際工作水平考試(結構化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