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開展公開招聘村級全職文員工作要以優化村級干部隊伍結構,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為目標,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推進農村干部隊伍年輕化的原則;堅持選拔人才與儲備人才相結合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把好選人關口。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熱心村級工作,有較強的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11月14日至1998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性別、專業不限,龍文區戶籍(2016年11月14日)前常住戶口在我區的人員,龍文區生源的歷屆、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區報考者;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日常辦公軟件。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因經濟或其他問題正被司法機關審查的人員;被公安機關確定的重點管控對象;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