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若干名,有相關專業實踐經驗者優先。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人數 | 專業 | 年齡 | 學歷 | 備注 |
1 | 醫學院 | 藥學教師 | 1 | 藥理學、中藥藥理學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有專業實踐經驗優先。 中藥藥理學專業要求本科階段的專業為藥理學或藥學專業 |
2 | 醫學院 | 基礎醫學教師 | 1 | 內科學、外科學、急診醫學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有專業實踐經驗優先 |
3 | 醫學院 | 護理專業教師 | 2 | 護理、護理學(護理、助產)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有專業實踐經驗優先 |
4 | 醫學院 | 基礎醫學教師 | 2 | 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各1名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有專業實踐經驗優先 |
5 | 工商學院 | 電子商務教師 | 1 | 電子商務 | 35周歲以下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有專業實踐經驗優先 |
合 計 | 7 |
其他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等資格條件;
(四)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人員身體條件;
(五)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報名前取得;
(六)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上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