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聘教師人員聘用方式
考試結束后,在各單項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應聘教師崗位的還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試講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