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職稱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外學歷人員報名時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