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分試講和答辯兩個環節,分別按照百分制計算成績。面試時間20分鐘,其中試講15分鐘,答辯5分鐘。試講主要測試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現代教育手段實現教學目標、掌握課程內容、組織課程實施、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及講解的技能;答辯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氣質、專業知識、實踐經驗、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反應應對能力等。
面試結束后,按照試講成績占60%和答辯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滿分為100分)。根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數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面試總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