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株洲市三醫院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考試方式
公開招聘崗位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業務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分值比例為4∶2∶4,考試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基礎知識及專業知識,同一個崗位筆試試卷相同。
筆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列,并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及業務技能考核人選(最后一個入選分數出現同分時,則同分者全部進入面試及業務技能考核),筆試結果在發布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品德、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團隊精神等,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業務技能考核。業務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與報考崗位有關的業務技能操作能力,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可以采取專業技能考評方式進行。
4、成績合成。全部考試環節結束后,筆試、面試、業務技能考核成績按比例計算總成績(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最后一個入選分數出現同分情況時,依次以筆試、面試、業務技能考核分數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結果在發布網站進行公示。
僅有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人員到場參加考試(筆試、面試及業務技能考核)的崗位,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未達7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