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截止擬聘用公示結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如戶籍性質仍為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聘用人員戶籍所在地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且不再辦理農轉非手續的地區除外);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及其下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衛生計生部門無關。
本次招聘在市紀委、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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