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通告》、《關于2016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體檢前資格復審的通告》相關要求,經過2016年11月14-15日現場資格復核,永春縣鄉鎮人民政府40個村(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擬招聘人數40名,21人通過資格復核,19人缺席資格復核,將按通告進行第一次遞補。
一、資格復核對象
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5日期間出生,報考2016年永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兼報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未被聘用為縣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永春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考生;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5日期間出生,只報考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的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永春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考生。
永春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考生指的是: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戶籍為永春(具體指截止2016年4月25日常住戶口或籍貫為永春縣)的畢業生考生。
具體入闈體檢考生名單詳見《2016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入闈體檢考生名單》(附件)。
二、資格復核時間
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資格復核地點
永春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街心公園邊)。
四、資格復核所需材料
1. 計生證明、綜治證明原件各1份。
計生證明、綜治證明各1份,分別由戶口所在地的計生和綜治部門開具蓋章,注意:村級、鎮級、縣級都須蓋章,(表格一般在戶口地計生辦和綜治辦就可以領到,或者分別到永春縣行政服務大廳及縣委大樓八樓綜治辦領取),表格上的“申請事項”或“申辦事由”可填寫:“2016年永春村務招考”。
2.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身份證正反面都要復印,戶口簿復印首頁(有蓋公安機關印章的那一頁)和考生頁;戶口簿只能提供只有單頁的,該頁需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印章;如特殊原因無法提供戶口簿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另外,根據《通告》 規定,如果是以高考生源地通過網絡審核,進入體檢前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根據情況提供相關教育部門開具并蓋章的高考生源地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3.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對于輔修專業的考生,由于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不限制專業,且國家教育部不承認輔修專業,所以請考生到時拿第一專業的畢業證來)。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index.do/)打印,還沒注冊的需要先自行注冊,技術問題可咨詢學信網站客服熱線:010-82199588。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必須含有二維驗證碼,且驗證期需至2016年12月份。
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
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資格復核考生需配合事項
1.由于現場預計人數較多,請考生配合按以下順序整理好資格復核所需資料。
計生綜治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戶籍證明材料等)、畢業證書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
2.整理并帶好應提交資料的原件備查。
六、其他事項
(一)入闈體檢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核,未經資格復核單位同意逾期未參加資格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定進行遞補。
(二)有關部門將對考生遞交的材料進行嚴格復核,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考生取消體檢資格,并按規定遞補;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將在資格復核工作結束后統一發布體檢通知。
(三)資格復核結果等相關事項將在永春政府網發布,請入闈體檢的考生及時關注網站相關通知。因未及時關注網站通知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閱讀本通知后,請于立即以“XXX(姓名)已閱知2016年永春村務招考體檢前資格復核通知”為內容短信發送至聯系電話:059523878652,以便工作人員匯總。
(五)考生如有相關問題,可咨詢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春縣公務員局)考試錄用教育股,聯系電話:059523878652。
中 共永 春 縣 委 組 織 部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