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一批鄉科級領導干部,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職位職數
公開選拔職位、職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道真自治縣2012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位表》(見附件)。
二、資格條件
1、屬我縣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干部(其中符合相關要求的教師可以報考團縣委副書記和職教中心副主任職位,不能報考其他職位);
2、具備《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評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領導干部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
5、身體健康;
6、符合所報職位的相關要求(工作經歷需出具書面證明)。
計算出生時間、任職時間和黨齡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31日。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按干部工作的相關政策執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或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任用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5)屬縣委管理的干部不能報考相同職級的職位;
(6)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從2012年4月23日8:30開始至4月27日17:30截止。報名采取個人報名或單位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寫完整的《道真自治縣公開選拔鄉科級領導干部報名表》一式三份(可登陸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zdaozhen.gov.cn下載,A4紙雙面打印),由報考者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核實并簽署意見。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任職文件。
(4)近期小二寸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張。
符合條件報考人數與公開選拔各職位數比例不得少于6:1。少于此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報考該職位人員可申請轉報其他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職位。
2、資格審查。縣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報名、資格審查,上報縣領導小組審定,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者發放準考證。
此次公開選拔將資格審查貫穿工作始終,如發現有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人員,將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統一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4: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報考職位認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質與能力。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確定組織考察人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考察。對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深入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四)討論決定。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擬任職人選。
(五)辦理任職手續。對擬任職干部進行任前公示,經公示如有不宜提拔的,所空名額不再補充。任用人選確定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從事業單位選拔到黨政機關任職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任手續)。公開選拔任用的領導干部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按公選前原職級安排工作。
四、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縣紀委進行全程監督,同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0852—5820893,接受監督。公開選拔過程中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五、組織領導
在縣委的領導下,成立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選的組織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道真自治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公開選拔的報名、筆試等事項將隨時在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zdaozhen.gov.cn)發布,請參加公開選拔人員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咨詢聯系電話:0852—5826106
報名地址:道真自治縣黨政辦公大樓六樓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附:《道真自治縣2012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位表》
道真自治縣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4月17日
序號 | 職位 | 職數 | 相關要求 | ||
01 | 縣體育服務中心主任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42周歲以下 | ||
02 | 縣離退局副局長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中共黨員,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03 | 縣團委副書記 | 2 | 大學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26周歲以下 | ||
04 | 縣政務中心副主任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05 | 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 1 | 大學以上文化程度,法律類專業,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06 | 縣林業局副局長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40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07 | 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副局長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08 | 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長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公務員或參公管理 | ||
09 |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公務員或參公管理,2年以上黨齡 | ||
10 | 縣審計審核中心主任 | 1 |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工程管理或審計類專業,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11 | 縣中心血庫主任 | 1 | 大學以上文化程度,醫學類專業,3年以上工齡,35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 ||
12 | 縣職教中心(職高)副主任 | 1 | 大學以上文化程度,有教育教學工作經歷,3年以上工齡,30周歲以下,科員或事業單位股級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