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凡符合規定需在我省設點組織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請填寫《2017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設點登記表》(見附件),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傳真至相關考點院校,我院將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和我省規定,經審核同意后安排具體設點事項。
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仍按美術、音樂、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播音主持、編導和攝制八大類實施專業省統考,凡報考美術類專業校考(專業考試科目含素描、色彩、速寫其中兩個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須先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考生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和《2017年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將于2017年1月上旬核發)報考;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校考的,是否須相關類別省統考合格按招生院校規定執行。
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須通知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按我省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志愿。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