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16年12月11日9:00—12月17日16:00到樂陵市人力資源市場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
辦理確認時須攜帶《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