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證、戶口薄、報到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6年12月10日之前取得。
2016年德州市樂陵市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