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鄂人[2003]16號)和《省人社廳關于同意湖北科技學院2016年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批復》(鄂人社事函[2016] 50號)文件精神,在校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下,本著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根據業務考核、面試、體檢及心理測試等結果,并報學校專項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確定張苡銘等4人為擬聘人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七天 (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學校紀委監察處(8338002)或人事處(8338007)反映。
附名單:
張苡銘(博士) 楊 洋(博士) 賴建東 徐美榮
湖北科技學院人事處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擬聘人選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