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對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答: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須在2017年1月11日前取得。
應聘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2016年濟寧市汶上縣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