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內容
報考專業 | 考試科目設置 |
音樂學 | 面試:聲樂、器樂、鋼琴三選一(含音樂基礎)(共400分) |
舞蹈編導 | 面試: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
美術學 | 素描(3小時,200分) 色彩(3小時,200分) |
視覺傳達設計 | |
環境設計 | |
動畫 |
湖南文理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湖南省內藝術類招生錄取原則:我校將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2.湖南省外藝術類招生錄取原則: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了校考的,考生需參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試合格,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40%+校考專業分×60%)從高到低排序,并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