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份 | 日期 | 工作內容 | 負責或協辦單位 | |
| 以下為2016年工作 | ||||
| 十二月 | 9日前 | 召開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單招工作會議 | 高招處、網信中心、各市招辦、各專業聯考委、牽頭院校 | |
| 17日前 | 印發《2017年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 高招處 | ||
| 25日前 | 報送轉段升學領導小組名單和考核方案 | 牽頭院校 | ||
| 各市上報《報名點聯系人情況表》(紙質蓋章、EXCEL電子表格) | 各市招辦、高招處 | |||
| 28日前 | 進行對口單招、轉段升學與面向中職學生注冊入學宣傳 | 辦公室、高招處、各市、縣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中職校、有關院校 | ||
| 29-31日 | 報名資格審核,考籍確認,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自然信息 | 各市、縣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中職校 | ||
| 以下為2017年工作 | ||||
| 一月 | 5-7日 | 4日預報名;5日起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生成考生號,打印不參加文化統考考生帶有考生號的報名信息表,并發放給考生 | 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網信中心、高招處 | |
| 11日前 | 下載帶有考生號的報名信息庫,報名點打印報名考生名冊 | 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牽頭院校、網信中心 | ||
| 下發各市及報名點聯系方式至聯考辦,聯考辦下載考生報名信息庫 | 網信中心、高招處、各專業聯考辦 | |||
| 12日 | 牽頭院校下載并檢查轉段學生報名庫,中職校將紙質蓋章材料、轉段學生錄取名冊報牽頭院校 | 中職校、各牽頭院校 | ||
| 12日前 | 報送《享受獎勵與照顧政策情況登記表》、相關證明材料,《獎勵與照顧考生信息統計表》(紙質蓋章、EXCEL電子表格) | 各市招辦、高招處 | ||
| 17日前 | 報送專業技能考試實施方案、考點與時間安排表 | 各專業聯考辦、高招處 | ||
| 19日前 | 公布各專業技能考試考點與時間安排 | 高招處、辦公室、各市招辦、各專業聯考辦 | ||
| 二月 | 22日前 | 向牽頭院校反饋符合轉段獎勵政策考生名單 | 高招處 | |
| 三月 | 3月1日-4月21日 | 組織并完成體檢工作 | 各市招辦、有關中職校 | |
| 各專業技能考試開考前 | 組織進行考務工作人員培訓,安排考場,做好考前各項準備 | 各專業聯考辦、技能考點學校 | ||
| 組織考生到各專業考點報到,繳納專業技能考試費、領取準考證 | 各市教育局、有關中職校、各專業聯考辦、技能考點學校 | |||
| 4-19日 | 全省對口單招專業技能考試 | 各專業聯考辦、高招處、廳職教處 | ||
| 中旬 | 召開文化統考考務會 | 高招處、網信中心、各市招辦 | ||
| 23日前 | 上報文化統考考試編排方案、考點情況表 | 各市招辦、網信中心、高招處 | ||
| 24日前 | 專業技能考試評分、合分、成績處理 | 各專業聯考辦、技能考點學校 | ||
| 將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庫導入網上管理系統,報送蓋章后的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統計表二份與裝訂并蓋章后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冊一本 | 各專業聯考委、網信中心、高招處 | |||
| 28日前 | 下發文化統考考場編排庫 | 網信中心、各市招辦 | ||
| 下旬 | 領取考試證、防偽標記、誠信考試承諾書等考務資料 | 各市招辦 | ||
| 29日前 | 下發專業技能考試成績 | 網信中心、高招處、辦公室 | ||
| 31日前 | 匯總、檢查試卷需要數 | 高招處 | ||
| 31日前 | 上報專業技能考試查分考生名單 | 各市招辦、高招處 | ||
| 四月 | 5日 | 下發專業技能考試查分考生名單至各專業聯考辦 | 高招處、各專業聯考辦 | |
| 7日前 | 專業技能考試查分 | 各專業聯考辦 | ||
| 試卷、答題卡需要數報印刷廠 | 高招處 | |||
| 7日 | 上報專業技能考試查分結果 | 各專業聯考辦、高招處 | ||
| 反饋專業技能考試查分結果 | 高招處、各市招辦 | |||
| 10日前 | 下發動態口令卡 | 網信中心、各市招辦、中職校 | ||
| 上報保密室值班安排表與接卷人員名單 | 各市招辦、高招處 | |||
| 上報2017年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與“三創”優秀學生(干部)的《享受獎勵與照顧政策情況登記表》,以及該部分考生的《享受獎勵與照顧政策考生信息統計表》 | ||||
| 向各市撥付文化統考費用 | 高招處、院辦 | |||
| 14日前 | 打印文化統考考試證等,召開考務培訓會議,做好文化統考的考前各項準備工作 | 各市招辦、考點學校 | ||
| 18日 | 領取文化統考試卷、答題卡 | 印刷廠、高招處、各市招辦 | ||
| 20-21日 | 全省對口單招文化統考 | 高招處、各市招辦 | ||
| 22日前 | 上報體檢電子信息 | 各市招辦、網信中心 | ||
| 22日 | 送文化統考卷(卡) | 高招處、南農大、各市招辦 | ||
| 24日 | 網上模擬填報志愿 | 各市、縣(市、區)招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網信中心、高招處 | ||
| 25-27日 | 網上填報志愿 | |||
| 27日前 | 上報專業技能考試工作總結 | 各專業聯考委 | ||
| 公示2017年享受獎勵與照顧政策考生名單 | 省教育考試院 | |||
| 28日前 | 文化統考閱卷 | 南農大、高招處、網信中心 | ||
| 30日前 | 上報轉段升學擬錄取名單、數據庫和有關考核數據 | 牽頭院校、高招處、網信中心 | ||
| 五月 | 上旬 | 對口單招劃線 | 網信中心、高招處 | |
| 下發文化統考成績 | 網信中心、高招處、辦公室、各市招辦 | |||
| 上報文化統考查分考生名單 | 各市招辦 | |||
| 文化統考查分 | 南農大、高招處 | |||
| 文化統考查分結果反饋 | 高招處、各市招辦 | |||
| 中旬 | 對口單招、轉段升學錄取 | 高招處、網信中心、有關招生院校 | ||
| 21-23日 | 面向中職學生注冊入學錄取 | 高招處、網信中心、有關招生院校 | ||
| 31日前 | 報送中職學生轉段升學工作總結 | 轉段升學牽頭院校 | ||
| 六月 | 30日前 | 整理、歸檔各項工作資料和數據 | 高招處、網信中心 | |
| 上報對口單招本年度工作總結 | 各市招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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