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人社〔2016〕98號
各鄉鎮黨政辦、縣直各單位:
2011年以來,全縣事業單位先后完成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現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建立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2014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全縣事業單位(教育系統除外)崗位聘用即將期滿,需開展新一輪續聘工作。為進一步規范崗位聘用工作,根據中共永春縣委辦公室 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永委辦〔2011〕2號)文件精神,現就開展崗位續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全縣事業單位(教育系統除外)在編在崗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和編外聘用人員。
二、續聘期限
崗位續聘期限一般為五年(即2017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聘用人員在聘期內達到退休年齡的,聘用時間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方法步驟
各單位續聘工作要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為基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按照崗位設置核準的崗位總量、類別、等級及其數量組織實施,崗位續聘按以下程序辦理:
1.建立正常考核制度。聘任單位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對受聘人員的工作情況實行年度考核。必要時,還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2.確定續聘人員。根據考核結果和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聘用辦法,開展崗位續聘工作,集體研究確定崗位擬續聘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有增加聘期考核的,聘期考核合格)、有參加繼續教育的給予辦理崗位續聘。
3.公示結果。對崗位擬續聘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4.審批認定。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縣人事部門審批。
5.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單位、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主管部門收集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四、工作要求
1.確實加強領導。全縣事業單位續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各部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既要把開展續聘工作作為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重要手段,又要確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的安定穩定。
2.嚴肅工作紀律。各部門各單位應嚴肅聘用工作紀律,認真審核,循章辦事,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對違反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聘用政策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及其行政領導的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
3.辦理時間安排。2017年1月開始至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不辦,后果自負。
五、審批需提供材料
1.單位及主管部門申請續聘報告。
2.《2017年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續聘核準表》(附件1)、《2017年永春縣事業單位續聘人員花名冊》(附件2、3、4)各一式三份及電子版本。
3.聘用專業技術崗位要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繼續教育證書》。
4.2014年審批的《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續聘核準表》和《永春縣事業單位續聘人員花名冊》復印件。另:2014年以來,有崗位設置變更的,還需提供最后一次《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變更審核表》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公章。
5.2014年以來,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歷次崗位新聘、崗位等級晉級審批表。
6.2014年以來,單位工作人員有變動的,要提供《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變動(增加)、 (減少)情況花名冊》(附件5、6)。
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附件表格在福建永春政府網(www.fjyc.gov.cn)“通知公告”處下載。
永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1.2017年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續聘核準表
2.2017年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崗位續聘人員花名冊
3.2017年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專業技術崗位續聘人員花名冊
4.2017年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勤技能崗位續聘人員花名冊
5.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變動(增加)情況花名冊
6.永春縣事業單位崗位聘用人員變動(減少)情況花名冊
7.辦理續聘手續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