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員會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080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濟南市旅游路4657號(旅游路東首) 郵編:250103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學院前身山東省城市建設學校創建于1980年,2006年4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成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條 基本情況: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位于濟南東部教育城彩石片區,由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管,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管的一所專科層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前身為創建于1980年的山東省城市建設學校,1994年起連續三次被教育部認定為“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2013年被山東省教育廳批準為“山東省技能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立項建設實施單位,2016年6月以優秀成績通過驗收。
學院占地1192畝,校舍建筑面積31萬平方米,館藏圖書81.8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9816.2萬元,學習環境幽雅,教學設施一流。學院是山東省職業教育“十、百、千工程”確定的10處實訓基地之一,是教育部中央財政職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的實訓基地建設學校。學生公寓被省教育廳評定為“山東省高校標準化學生公寓”。
學院開設建設管理類、建筑設計類、土建施工類、環境保護類四大類32個專業,建有18門省級精品課程,2個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建設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 學院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建立完善的就業指導體系,努力進行就業市場建設,為學生多方位拓展就業渠道。目前,已有近千家企業與學院建立聯系,有四百余家建設企業成為學院長期、穩定、可靠的就業基地。畢業生供不應求,就業率、專業對口率、畢業生薪酬水平都居于高職院校前列。根據山東省人社廳公布的就業率,我院在全省145所高校中排名第18位。
第九條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紀委及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2017年學院在環境藝術設計、 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展示藝術設計三個專業開展藝術類專業招生,招生人數140人。分專業計劃如下:
專業代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 | 合計 | 學費(元/年) | |
藝術文 | 藝術理 | |||||
01 | 展示藝術設計 | 3 | 35 | 5 | 40 | 7000 |
02 | 環境藝術設計 | 3 | 40 | 10 | 50 | 7000 |
03 | 建筑動畫與模型制作 | 3 | 40 | 10 | 50 | 7000 |
第四章 報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十條 參加2017年山東省高考的應往屆藝術類(美術類)考生,并取得山東省2017年美術類專業統考專科以上合格證。
第五章 錄取辦法
第十一條 錄取辦法
對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最低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錄取分數線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從征集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
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六章 學費標準
第十二條 7000元/生/年,如有變化,以山東省物價局規定為準。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學費、住宿費的收取及退費按照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制度
1、獎學金、助學金: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制度。
2、勤工助學: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3、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協助辦理助學貸款。
4、學校為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設立綠色通道。
第十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單獨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第八章、聯系方式:
電 話:0531-67892888、89709885、89709888 、67892886
傳 真:0531-67892888
監督電話:0531-89709799郵編: 250103
網 址:www.sdcjxy.com 郵箱:zsglk2002@163.com
校 址:山東濟南市旅游路4657號(旅游路東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