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眉山市委編辦《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機關單位編外人員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編辦發〔2015〕50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我委下屬事業單位:眉山市非公有制經濟管理處公開招聘編外人員,經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評考核、體檢等程序初步確定何波同志為擬聘人員,現對擬聘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17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擬聘人員:
何波,男,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畢業于成都理工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38168753,聯系人:劉國慶。
本公告由眉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解釋。
眉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