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
1、筆試
(1)筆試卷面中,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00分,在筆試總成績中占50%;專業知識卷面滿分100分,在筆試總成績中占50%。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能力,委托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組織命題考試。
(2)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臨時身份證,下同)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4)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前一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5)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網、自治區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網上公布。
2、面試
(1)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于面試前3天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網、自治區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網上進行通知。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工作由自治區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專業技能操作兩部分相結合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在面試總成績中占50%;技能操作滿分100分,在面試總成績中占50%。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從專家庫抽取專家組成。面試結束后,成績當場公布。
(4)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為1:1及以下入圍比例的,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通過者根據總成績可進入體檢。體檢入圍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100%=筆試成績(基礎知識×50%+專業知識×50%)×40%+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50%+技能操作×50%)×60%
面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網、自治區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網上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折合成績、總成績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