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河 南 省 教 育 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等部分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12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如期實現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等職業院校招生主渠道的目標,著力構建人才成長的“立交橋”,我院決定2017年繼續開展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等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職業院校部分分類考試招生
(一)單獨考試招生
1.招生對象
已取得參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為對口招生)考試資格者,可報名參加我院單獨考試招生。
2.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1 | 510202 | 園林技術 |
2 | 510103 | 設施農業與裝備 |
3 | 510107 | 園藝技術 |
4 | 520301 | 工程測量技術 |
5 | 540501 | 建設工程管理 |
6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7 | 580410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8 | 560110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9 | 560702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10 | 56011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11 | 560203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12 | 560309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13 | 670411 | 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 |
14 | 630301 | 財務管理 |
15 | 630701 | 市場營銷 |
16 | 630602 | 商務管理 |
17 | 640105 | 酒店管理 |
18 | 630801 | 電子商務 |
19 | 630903 | 物流管理 |
20 | 690302 | 家政服務與管理 |
21 | 600112 |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 |
22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3 | 670206 | 應用日語 |
24 | 670404 | 休閑體育 |
3.命題、考試和錄取
我校根據高校培養目標對考生知識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標準和《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規程(試行)》(教學〔2016〕85號)的規定組織命題、考試和錄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統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星期日)進行考試。
“文化知識”考試成績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或部分科目等級成績。省招辦負責提供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社會考生可隨中職生參加“文化知識”校考。
“職業技能”考試要求。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組織實施。
錄取。我校堅持擇優錄取的原則下,自主確定錄取規則,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會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須在本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二、考生報名、信息采集
1.報名和信息采集。考生均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或對口招生網上報名、考生信息采集、審核、確認工作。
2.填報志愿。參加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統一在網上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間為2017年3月22日9時至27日18時。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考生可以在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更改。考生請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報考。
凡經省招辦審批已被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除不可跨校轉學外,其他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