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是2012屆應屆畢業生,我想咨詢一下在資格復審的時候要提供的學歷、所學專業等證明材料可以是畢業生推薦表的原件嗎?還是要重新從學校另外開具證明?因為學校在外地,比較麻煩,請老師指點,多謝!!
回復:你好,個人覺得應該可以,具體還請直接咨詢紅河州人社局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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