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考生認真閱讀并嚴格遵守考場規則,違反考場規則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2.考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12日下午無考試)。
3.考試期間,考點地區交通可能出現擁堵,選擇好出行工具,考生須在每科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點。
4.2017年3月10日晚18:00起,教四樓全部封閉??忌?月11日、12日上午7:55-8:45,下午13:00-13:45,憑準考證從D區西門進出考區,考區內電梯不對考生開放。
5.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前需要進行“金屬探測器”安全檢查。為了保證順利通過“金屬探測器”安全檢查,建議考生不要穿帶有金屬物質的衣服或物件。
6.考生不得攜帶手機、尋呼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如發現攜帶,無論開機與否一律按考試違規處理。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已觸犯《刑法》,將受到法律制裁。
7.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8.自命題答題紙一律使用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或涂寫。考點為每位考生準備了考試文具,考生在考試時不得攜帶考試文具。
9.考生下載準考證后務必仔細核對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具體考試地點等信息并認真閱讀考生須知。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10.考生進入考場后,認真核對試卷、答題卡和考生姓名、考生編號、考場、座位號等基本信息。
11.考生一定要按照監考員的指令完成各環節的操作,如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凡因不正確填寫(涂)個人信息、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12.考試科目是否允許使用計算器和簡單的繪圖工具等,參見附件3。
13.本考點考試過程中全部考場啟用“高清視頻音頻監控系統”,使用“無線信號屏蔽儀”、“手持身份證鑒別儀”、“金屬探測器”、“隱形耳機探測器”等設備監測考場環境,對于疑似違紀考生,監考或工作人員在不影響其它考生答題的情況下,有權對疑似考生進行詢問、質疑和留取影像等資料。
14.考生休息室設在教三樓C區101,每天11:30-13:30開放。
15.考點辦公室設在教四樓B區209,電話010-61773961。
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