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三位一體”按什么進行錄取?
答: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5%+高考總分×50%”計算,三項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進行計算。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滿分為100分,A等計10分,B等計9分,C等計8分,D 等計7分,共10科。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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