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如何處理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
答: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招聘部門、人事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其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政審的重要內容之一。對違紀違規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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