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崔也光 副組長:顧奮玲
成員:解小娟 李百興 付磊
二、復試辦法:
1、復試內容及方式
筆試與口試相結合
筆試內容:會計學學術碩士包含財務會計、財務管理與審計三科科目的內容;會計碩士包括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兩門科目的內容;審計碩士包括會計和審計兩門科目的內容。其中,會計碩士和審計碩士還包括政治理論內容(主要參考十八屆六中全會公告和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筆試考試時可攜帶沒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但不得帶入手機。
綜合面試內容:專業素質與能力、學習經歷與志向、綜合素養。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普通英語的聽說能力和會計專業英語知識。
2、復試成績權重
原則一:總成績為初試成績權重50%,復試成績權重50%。
原則二: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專業課筆試占50分(卷面分100分),外語10分(聽力和口語各5分),綜合面試占40分。
原則三:綜合面試各部分內容的分值:專業素質與能力15分,學習經歷與志向15分,綜合素養10分。
三、復試程序及筆試、面試地點安排
(一)筆試地點:博學樓
筆試時間:2017年3月22日(周三) 下午
下午13:30-15:30(請考生務必提前15分鐘進場),具體教室安排如下:
會計學碩 在 階6 教室;
會計專碩 在 階3 教室;
審計專碩 在 階6 教室
(二)面試地點:敏行樓二層(具體分組及面試地點參見筆試教室的分組名單)
面試時間:3月23日(周四)一天
四、注意事項:
1、復試之前完成資審,24日參加學校體檢。
2、復試時應屆畢業生請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和政審表,往屆生請攜帶學位證、畢業證、政審表、身份證。
復試聯系人:石老師 83952395
會計學院
2017年3月17日